近日,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通知》要求各国土资所(分局)在受理宅基地审批时要严格实行规划管理,应遵循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农用地转用指标要求严格控制在年度用地计划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以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尊重意愿、量力而行、方便生产、改善生活”的原则,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建房,并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严格规范审批行为,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并做到“三到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禁止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收取行政事业性、服务性费用以及各种押金、保证金等费用;严格执纪问责,凡在审批过程中发现瞒报用地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以及其他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刘新 曾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