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计委(计划局)、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全面提高浙江省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试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现将《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浙江省商业、住宅、办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浙江省加油站、油库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浙江省监狱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和《浙江省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等五个规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各地在项目审批、用地供应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遇到具体问题或有什么建议请及时与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联系。
一、总则
1.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城镇商业、住宅、办公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制定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2. 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适用于商业、住宅、办公等新建工程项目。
3. 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商业、住宅、办公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的标准。
4. 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容积率指标表述,商业、住宅、办公用地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指标标准。
5. 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文本为试行文本。
二、基本规定
1. 商业、住宅、办公用地项目的建设,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技术经济条件,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
2. 商业、住宅、办公用地项目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应加强社会协作,充分利用城市已有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
三、建设用地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