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包括:
1.以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为目标的农用地整治
一是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强化新增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二是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强低效园、林地整治,推进草地综合整治。在深入开展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潜力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科学划定了东部沿海滩涂区等9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重大工程。
2.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一是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和管理,优化基本农田多功能布局。二是大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坡耕地整治、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土地整治等,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三是结合粮食主产省、主产县、基本农田状况、资金保障能力、工作基础等情况,以县为单位划定了华北平原区等10个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治工程和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四是以示范建设构筑全域整治新机制,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在继续实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打造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同时继续推进示范省建设。
3.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旧城镇、旧工矿及“城中村”改造
一是统筹规划乡村土地利用,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加强乡村景观特色保护。二是稳妥推进村庄土地整治,加强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加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是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严格控制“增减挂钩”规模与范围,确保土地收益全部返还农村,严格试点监督管理。四是积极开展旧城镇改造,强化城镇改造的规划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旧城镇改造,强化配套设施与节地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五是充分挖掘现有工矿用地潜力,促进改造区产业更新升级,引导工业集聚发展。六是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4.以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的土地复垦
一是加大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全面实施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复垦,完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严格土地复垦工作监管,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二是及时开展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加大灾毁土地复垦力度,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损毁土地复垦,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示范工程建设。三是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划定10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组织实施3项土地复垦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