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供求状况
老挝劳动力素质总体偏低,劳动力资源不足,尤其是技术劳动力严重不足,原因之一是老挝工薪偏低,每年约有几万熟练劳工赴泰国打工。2008年老挝法定工薪底线为39美元/月,一般普通劳工平均月工资为70~120美元,技术劳工及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熟练程度约200~1 000美元/月不等。
为保证本国公民就业需求,老挝政府对外籍劳工进入有严格规定,仅限于技术劳工入境。2009年老挝政府限定外籍劳工人数为5 000人,主要为外资项目下入境打工的技术劳工、翻译、专业人士等。
◆劳动就业规定
老挝国会于2006年12月通过《劳动法》(修改稿),有关工时、加班、工休、年休、解聘、工资或工薪及加班费、社保待遇等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雇佣双方需解除劳动合同时,体力劳动者需提前至少30天、专业技术劳动者需提前15天向对方告知。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须在期限结束前至少35天告知对方,需继续合作者, 合同双方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按工作量规定的劳动合同须在工作完成后才终止,如果受雇期间死亡,雇佣者须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给受雇者支付工资及其他相关补助。
报酬和额外薪金:2008年老挝法定工薪底线为39美元/月, 一般普通劳工平均月工资为70~120美元,技术劳工及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熟练程度约200~1 000美元/月不等。为保证本国公民就业需求,老挝政府对外籍劳工进入有严格规定,仅限于技术劳工入境。
老挝政府按不同的工作种类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分两种情况,即正常工作日加班者,白天以日常工资150%计算, 晚上以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者,白天以日常工资250%计算,晚上以300%计算;晚上轮值班补贴日常工资的15%。
劳动时间:普通工作,每周6天,每天不超过8小时,或者一 个星期不超过48小时;特殊工作,如辐射性或疾病传染性工作、 接触有毒烟雾或气味和危险化学物品的工作、在地下或隧道或水底下或天上的工作、冷热不正常的场所工作、振动性作业等每天不能超过6小时或每周不超过36小时。用工者在征得工会或劳工代表及本人同意后可以要求工人加班,加班时间每月不超过45小时或每天不超过3小时,非紧急情况下如灾害或者对劳动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等则禁止连续加班。
休假:劳动者有权每周休息1天,时间可协商确定;法定休息日休息;劳动者在出具医院证明情况下有权申请病假,但每年不得超过30天,病假期间有权获得正常工资;按天数、时数或承包量计算者,必须做满90天后才能按个人投保情况获得劳动报酬。工作满1年及以上者,可以申请休15天年假;从事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者可以申请休18天年假,休假期间获得正常工资。 年假时间不能将每周休息日、法定休息日计算在内。
企业社会保险的缴纳:任何劳动单位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外籍人员工作的规定
老挝劳动社会福利部于1999年3月颁布实施《外籍劳工引进和使用管理决定》。该决定规定进入老挝务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定技能;需要引进外籍劳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老挝劳动社会福利部劳务司递交引进申请并注明所需数量、专业、时间等内容;获得批准后,用工单位须持相关材料到劳务司进行劳工登记(材料含:登记申请、引进批准书、护照、健康证、学历证或技能证明、简历、劳动合同、2张相片);外籍劳工在老挝工作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需要延期者须办理延期手续(需递交的材料有:延期申请、用工者评价及推荐信、工作证、完税证明等)。
另外,按老挝《外国投资促进管理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使用外籍劳工,长期工作者不能超过本企业劳工总人数的10%;临时工作者根据相关部门批准确定。
◆工作证办理
主管部门:老挝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的部门是老挝劳动社会福利部外国工作人员管理司。
工作许可制度:外国人赴老挝工作,必须获得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并在老挝驻申请人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BZ 商务签证。
申请程序:工作许可证由在老挝的雇主(公司或个人)向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14个工作日内发放工作许可证。
提供资料:申请工作许可证需携带聘用单位的聘用许可证明; 一张一寸照片、含BZ商务签证的护照和办证费用(每人120美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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