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前苏联国家相同,哈萨克斯坦为农民提供强制保险。 2003年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了一部农业强制保险草案,该草案允许私人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并且政府承担50%的损失补偿。 2004年该法案被议会通过,但是由于许多后续问题没有解决,该年没有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2006年,有五家保险公司有资格参与政府补贴的作物强制保险计划,提供农业保险,他们分别是Zernovaya(谷物)保险公司,Eurasia、ValutPTranzit Polis、Aliance Polis和Saya。根据哈萨克斯坦农业部的要求,保险公司应该卖出12 850份保险,为哈萨克斯坦62. 4%的耕地提供保险,这些保险涵盖一下作物:88 540 千公顷的谷物,或者谷物播种植面积的60. 2%;3 966千公顷的油料作物,或者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的54. 8%;4.8千公顷的糖料甜菜,或者糖料甜菜播种面积的32. 9%。
2006年没有棉花保险。该年绝大多数大农场参加了农业保险, 而小农户则很少参加。该年农业总保费为66. 89亿坚戈(530万美元)。
根据农作物强制保险法,生产者可以为其作物选择三种计算生产成本的保险的一种,这三种计算生产成本的方法分别为:科学基础和审慎的技术、基本技术以及燃料、种子和工资成本。实行新保险以来,生产者更喜欢选择第三种保险(即生产成本)。2006年保险公司共赔付1. 91067亿坚戈。
根据哈萨克斯坦农业部的统计,保险公司并不愿赔付农户的损失,根据2007年1月底统计,保险公司仅赔付了4. 476亿吨保险, 仅占农户提起上诉赔付要求的48. 9%。保险公司没有在风险地区(Aktyubinsk,Eastern-Kazakhstan和Karaganda regions)设立办公室被认为是降低作物强制保险计划效率的主要原因。
对拒绝参加强制保险的生产者,政府处于罚金,2006年共有862个实体被处以66.4百万坚戈的罚金。政府认为农户共有保险公司作为私人保险部门的替代选择可以改善目前的情形。哈萨克斯坦政府认为强制农业保险之所以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主要是因为:
1.保险公司在某些地区缺乏分支机构,并且在行政管理区域缺乏代理;
2.地方政府提供信息不积极阻碍了作物强制保险的推行;
3.一些生产者不愿参加私人部门提供的作物保险;
4.保险公司认为作物强制保险的法律效力不能刺激生产者遵照农业生产技术要求从而提高了生产的风险性。
◆有关农业生产、收储、加工、流通的其他鼓励或限制政策
限制政策:新税法实施后哈萨克斯坦取消所有税收优惠。哈萨克斯坦议会修订食品安全法,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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