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上不断出现盘活农村土地资产的报道,究竟近期大热的这个土地资产讲的是什么呢?
在谈论土地资产的概念前,有必要先说一下资产的涵义。所谓资产,按照我国会计学的普遍理解,可认为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法人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称。其中,有形资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无形资产则以权利状态存在的。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可见,资产是指某一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的能带来一定收益的各种财产和权益的总称。它可以表现为具体的实物财产,也可以是某项权利。对于企业来讲,资产的价值形态就是资本,反过来说,资产是资本的实物或者权益形态。资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资产总是为某一个产权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着的,该产权主体必然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否则资产就不能运动增值,也就不能成其为资产了。
土地资产是明确了权属关系的土地资源,即作为财产的土地。土地资源之所以会转变为土地资产,是由于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具有有用性、可占用性及价值性,当人类对它的需求越来越大时,土地资源出现了稀缺现象,被一部分人当作财产而占有。 可见,土地资产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是土地的经济形态。此外,从法律角度看,财产不是由物组成的,而是由“人对物的权利”构成的。可见,土地资产是产权主体对土地资源作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