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收益权和国家惠农政策享有权的前提下,实现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较好解决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从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城乡二元体制”和“农民多耕地少”的特殊国情条件下,如果直接从承包权入手进行土地流转的困难很大,且操作不好还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而从承包权入手去大规模集约土地搞现代农业则更是难上加难。
通过实践,我们认为从农业服务入手的“土地托管”模式应是我国当前快速推进土地流转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土地托管这种合同帮农的模式毕竟是新生事物,还有很多需要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地方,相信有农业部门及广大农户的大力支持,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破解存在的问题,有决心更有信心使这种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发展墉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促进农村发展方式转变,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