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的通知》(农农(行业)〔2016〕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农委研究制定了《贵州省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
2016年4月7日
贵州省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
小麦“一喷三防”工作是2016年农业部决定为农民办理的13件实事之一,为做好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工作,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是项目区统防统治率达到30%以上;二是项目区病虫防治效率达到80%以上;三是项目区小麦产量因灾损失程度控制在10%以内;四是农民对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五是全省完成小麦“一喷三防”面积200万亩次。
二、实施范围
根据我省实际,突出小麦生产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兼顾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能力,确定我省实施范围为小麦生产重点县(市、区),涉及7个市(州),共43个县(市、区),实施面积200万亩。
三、补助对象和资金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组织开展喷施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谁实施、补助谁”和“向服务组织倾斜”的原则,提高补助的针对性,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植保、土肥、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作用。
(二)补助资金:小麦“一喷三防”每亩补助8元。补助资金用于购买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叶面肥等。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补助面积。各市(州)农业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时,将补助面积分解到县(市、区)。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时,将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村,将作业地块落实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作业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集中喷施,统一喷施,实行整村整乡推进。一些种植零散、不宜统防统治的地区不再安排。
(二)确定实施方式。各地可自主选择植保、农机等具备喷雾作业技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提供作业服务,或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统一开展喷施。
(三)组织补助发放。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使用补助资金,补助方式采取物化补助。在物化补助过程中,各地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严格组织专家审核把关,认真核实作业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将采购的物资及时分发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组(农户),在实施作业前兑现。
(四)开展技术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参照省级技术规程(附5),对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与跟踪服务。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治理、分类指导的原则,采用绿色防控与化学防治相结合,应急处置与持续治理相结合,专业化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防控策略,针对重点地区、关键生育阶段的重大病虫,采取关键技术进行科学防控,确保项目产量和品质安全。小麦抽穗至灌浆期是条锈病、白粉病、赤霉病、麦蚜等多种病虫同时发生危害的关键期,要有针对性选用合适的杀菌剂、杀虫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或叶面肥等,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社会化服务人员了解掌握“一喷三防”重点、喷施药肥品种和功效、喷施关键时期等技术要领。县级农业部门要认真把好采购物资的质量关,对采购的农药、肥料留样封存备查。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喷施前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核查公示面积。项目区内的村组要对“一喷三防”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审核,经乡镇复核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要对各乡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弄虚作假的作业组织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小麦“一喷三防”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任务落实和补助物资到位,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省农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省级监督电话: 0851-85289342、85281127。
各市(州)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小麦“一喷三防”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报送实施方案。各有关各市(州)实施方案请于4月15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我委。
(二)报送调度表。落实“一周一报”制度,各有关各市(州)农业部门确定一名联系人,从4月19日起,每周二中午12:00前将汇总统计的《小麦“一喷三防”任务落实情况调度表》(见附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委,直至“一喷三防”实施任务全部完成,没有开展喷施作业前也要进行“零报告”。4月19日首次上报时,将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并上报。
(三)报送典型材料和工作总结。及时总结项目实施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相关典型等,有情况及时上报。“一喷三防”实施任务全部完成后,形成工作总结,汇总完成《小麦“一喷三防”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3)、《小麦“一喷三防”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见附4),于6月15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我委。
纸质件寄送:省农委植保植检站
电子版发送:sunnyyin@263.net邮箱
联系人:谈孝凤,唐建锋
联系电话:0851-85284659、85280802
附:
1、贵州省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任务汇总表
2、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任务落实情况调度表
3、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4、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
5、贵州省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规程
转自:http://www.qagri.gov.cn/Html/2016_04_11/2_1877_2016_04_11_136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