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智利税法规定,农业、矿业和交通运输业企业,实行核定税额制,即由企业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自行申报收入(估计的收入或实际的收入),根据申报的收入计算纳税额。
地皮税。土地税法规定免收住宅、农业及教育、体育和文化设施用地的地皮税;有330个城市对非农业用地征收土地价值1.2%~1.425%的地皮税,其他城市实行2%的统一地皮税。
农产品关税。智利通过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葡萄酒贸易得到了国家经济开放的益处。2009年智利葡萄酒以零关税进入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和韩国,2011年在中国,2015年在南方共同市场,2016年在美国和2020年在日本都将得到零关税。2004年开始实施的智利和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中,75%的农产品关税在4年内逐步免除,完全解除农产品关税的期限不超过12年。智利和欧盟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约定47%的智利农产品可立即零关税进入欧盟市场,42%的产品将在此后4年实现关税减免直至实现零关税。
农业优惠政策。投资者在除圣地亚哥以外的农村地区投资,年销售收入30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促进技术创新的投资项目、开发新型出口产品和服务的投资项目,均可向经济发展局申请贷款担保。此外,投资额超过40万美元的项目,可资助50%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最高为8400美元;投资额超过200万美元的项目,最多可资助5万美元。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智利国民保险集团就开始开展农作物保险。主要面向商品化大农场,为谷物、蔬菜和水果提供保险,保险责任是冻灾、雹灾、风灾、干旱、雨灾和洪水损失。
【保险产量确定】根据历史(15年以上)记录,按小行政单位确定“可保险产量”。大多数山谷或江河平原构成一个小行政单位,农业气象条件相同的小行政单位划分为“同一产量区”据此计算保险产量,每个农民的预测产量根据其所在“同一产量区”的产量确定。“可保险产量”按预测产量的70%确定,如果发生损失使预测产量达不到70%,保险赔偿不足部分。
【保险价格选择】保险人为确切反映成本价(即商业价格减收获、包装和运输费),提供了多种保险价格,供农民选择,农民可选择最适合自己需要的价格。
【险别】分基本险和附加险,如果农民有多年的记录,足以说明自己的产量高于“同一产量区”的平均产量,其有权购买附加保险。
【赔偿做法】如果发生赔款,农民必须自担第一个30%部分,保险人赔偿预测产量30%以上损失的100%。除发生全损外,必须收获时确定实际产量并乘以保险价格,赔款按实际总收入与保险金额之间的差额确定,保额为预测产量的70%乘保险价格。如果实际收入大于保额,则免赔。如果农民得到补偿,定损费从赔款中扣除。保险人在赔偿实物比赔偿现金合算时,有权赔偿实物。
【再保险】智利农作物保险计划一开始就投保了大比例的再保险,国民保险集团只保留了保险责任的10%,国内分保10%,其余80%分保给了国际再保险人,主要是欧洲再保险人,巨额再保险使国民保险集团得以在自身不遭受巨大损失的情况下,开展农业保险计划。
【动植物检疫】智利农业部和经济部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执行世贸组织动植物检疫协议。其中,农业部所管辖的农业和畜牧业局负责对3/4进出口动植物以及产品的检疫工作。
卫生部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藏、配送和销售企业的设施、设备,畜禽屠宰以及冷库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监控、检查和认证。对用于人类消费的畜禽,卫生部委派兽医官进行检查,并做出批准或拒绝进口和销售的决定。为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部通过遍布全国各地的29个下属机构对全国的食品生产设施、卫生条件进行不间断监管。
经济部通过对渔业、市场运行以及消费者保护介入动植物检疫
工作。其中渔业主管机构是经济部渔业国务秘书处(SERNAPES-CA)和国家渔业局。
外交部国际经济事务总署(DIRECON)负责有关动植物检疫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所有水产品必须有卫生认证,智利渔业部承认丹麦、冰岛、爱尔兰、苏格兰和美国出具的检验结果。其他国家的产品必须经过当地检验。
动植物检疫的法律框架包括:《智利卫生法典》、《食品卫生法》、食品法典、国际动物卫生组织(IOE)的相关规定等。
【实施动植物检验(SPS)政策】智利的动植物检验政策是以WTO的《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为基础。所有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口都须具备来源国主管当局出具的卫生证书。证书应当满足智利国内强制性卫生标准的要求。所有植物以及产品(包括生物、容器、农业资料以及土壤等)的进口都须具备来源国主管当局出具的检疫证书,确保出口产品符合智利国内强制性检疫要求,来自任何国家的动物都须经过检疫;植物及种子的检疫按照来源国的检疫条件进行。通过风险分析(风险分析程序由国际职务保护公约规定)的动植物产品才能入境。智利卫生部地区卫生局、农业部农产品和畜牧局、国家渔业局共同负责对智利动植物及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屠宰、冷藏实施监督和卫生监管,对符合标准的企业颁发卫生、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