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用地?特殊用地包括哪些?
特殊用地即,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墓地等其它有特殊用途的用地。特殊用地包括:
①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②使领馆用地。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用地。
③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④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用地。
⑤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设施用地。
说明:
特殊用地中的军事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之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特殊用地中的外事用地,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特殊用地中的保安用地指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