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南非政府制定了延缓征收农业税的支持政策。具体的征收方式为:将一年一次全额征收改为3年分批次征收,即:第一年征收当年农业税的50%;第二年除征收当年农业税50%外, 再征收第一年农业税的30%;第三年除征收当年农业税的50%, 第二年农业税的30%外,再征收第一年农业税的20%。另外,为提高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从2000年开始南非政府实行了“柴油退税制度”,免除因农业生产使用柴油的燃油税金(南非的燃油税率为31. 6%)。
农产品关税。南非对大多数进口农产品征收从价税或从量税。另外,对一些国家和某些产品执行关税配额、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措施。根据WTO的统计,2010年南非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7. 7%,其中,农产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8. 9%,非农产品为7.5%。
南非针对欧盟和美国对南非部分农产品实行进口配额限制,南非政府为确保本国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出口企业获得公平的农产品出口机会,对中小企业采取发放出口许可的办法。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南非对大多数商品进口要征收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是南非用于国际收支出现差的一种弥补手段,通常按进口货物离岸价格( FOB)征收。目前,对农具和农用原材料、 工业原材料和通用食品免征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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