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政策
截至2012年年底,阿尔及利亚尚未加入世贸组织(WTO)。阿尔及利亚现行海关关税税率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按规定对进口产品征收5%、15%和30%三种基本关税税率:即所有的原材料和药品按5%税率计征,半成品及粮食、干菜和小汽缸轿车按15%计征,其他成品按30%计征。此前,阿尔及利亚普通商品进口关税最高税率为45%,实施新税率后约2000种商品的关税得到不同程度的降低。临时进口(如展会用设备)不需要缴纳关税,但必须取得属于临时进口的证明文件,如进口后在当地销售,则需补缴关税。
农产品关税
2005年9月1日,阿尔及利亚与欧盟的联系国协议正式实施。根据协议规定,阿尔及利亚与欧盟双方将逐步削减包括工业品、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在内的所有商品的关税。其中,欧盟立即免除产自阿尔及利亚的工业品、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的全部进口关税,无数量及配额限制;阿尔及利亚将在协议实施之日起免除产自欧盟的近2100种工业品关税,其余工业品将按敏感程度不同逐步减税,7~l2年完成免税。对于产自欧盟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协议做出了非常明细的规定,每一种产品均规定了具体的减免税率和进口配额,其基本原则如下:在配额限量以内,对原先以5%税率征税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阿尔及利亚方立即免除进口关税;对原先以15%和30%计征关税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一部分进口关税直接免除,另一部分则分别在原关税税率基础上按50%和20%比例减征。超过配额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进口则继续按阿尔及利亚方现行税率征税。按照协议规定,阿尔及利亚和欧盟双方将在五年之后对上述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进口关税实施税率进行调整。
有关农业生产、收储、加工、流通的其他鼓励或限制政策
根据阿尔及利亚法律规定,葡萄酒、蔬菜罐头、鱼罐头、制干的李子、坚果仁和胡桃、蜂蜜、人造黄油、奶制品等商品无论什么隋况都须注明原产地。对使用干草和秸秆包装的规定:禁止使用任何一种会将病菌带进国境的包装材料。由于货包在阿尔及利亚存放于露天,因此须注意采用防水包装。
由于宗教原因,阿尔及利亚政府禁止进口猪肉产品。对其他肉类产品的进口要求通过特别测试并进行标识。另外,阿尔及利亚政府强制规定进口产品、特别是消费品必须用阿拉伯语进行标识。阿尔及利亚政府除了限制出口棕榈秧苗、绵羊和历史古文物之外,取消了其他的出口限制。
目前阿尔及利亚共有16家保险公司,共1500个营业点,还有450家保险总代理和30家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的保险产品大约100种。2006年,全行业共实现营业额约6.7亿美元,其中汽车保险占45%,火灾、事故及多种风险的保险占38%,交通保险占9%,人身保险占6%,农业保险占1%。国有保险公司占了大多数的市场份额,约80%,私人和外商近年来也开始进入保险市场,营业规模逐渐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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