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征地受理
受理市国土资源局农转征通知单并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征地现状红线图、规划用地拨地定桩成果表及土地划拨定桩示意图、测绘成果图等。
第二步:现场踏勘
组织相关单位到征地现场,调查了解征地具体位置、地类、范围界线和拟征土地基本情况。
第三步:发布征地公告
将农转征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土地所在的办事处、乡(镇)、村予以公告。
第四步:现场调查确认和补偿登记
与乡镇(办事处)、村、组、被征地单位或农户现场进行被征地和拆迁现状调查,确认权属、数(质)量等,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五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村予以公告。
第六步:听证
对制定的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偿方案,若被征地村组、村民要求申请听证,由村、组向辖区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则视为放弃听证并由村、组及村民代表出具放弃听证的回执。
第七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
听取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后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步:征拆预算
根据现场调查补偿登记情况,依据已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征拆预算报同级收储机构或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第九步:签订征地拆迁协议
与被征收单位或个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第十步: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按照协议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抽查村组兑付情况。
第十一步:统征拆迁成本决算
按照征地拆迁工作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对项目征拆成本编制决算报告报同级收储机构或财政部门决算,并结算征拆成本。
第十二步:村组交付土地
征地拆迁工作结束后,组织被征地村组现场向市国土资源局交地,相关单位参加,同时将征地拆迁有关资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与“征地拆迁”相关其他城市的土地政策,土流网小编整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