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城市局出台《土地管理、耕地保护与利用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对该市20个乡镇办进行2013年“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等各项指标考核。
此次考核分为四块,其中耕地保护占25%,土地利用占30%,村民建房占15%,执法监察占30%。
考评办法规定,本年度辖区内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的得20分,年度内耕地总量减少的,依据减少的幅度扣5分至20分,扣完为止。各乡镇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土地政策宣传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的得5分。
土地利用方面,规定本年度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高,辖区内无闲置低效利用地项目的得10分,发现一起闲置低效利用地扣3分,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率达95%以上得1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一分;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率达90%以上得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为止。
村民建房方面,规定本年度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有计划、有规划,无违法建房行为的得15分。无用地审批手续,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或小产权房开发的行为,发现一起扣3分;未办理用地手续个人建房,每发现一起扣一分;无用地审批手续、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工建设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执法监察方面,规定本年度辖区内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全市平均值的得10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等平或低于全市平均值的得10分,违法比例高于全市平均值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违规违法征地并动工建设,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将依据考评细则酌情进行扣分。麻城市局将依据考核评分结果,确定下一年度各乡镇用地指标分配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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