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土地的利用加大农民建房管理:
一是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为基础,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实行一户一图、一户一证,实名登记,动态监管,为宅基地管理提供最有效、最直接的基础保障。
二是加强农民建房审批的全程管理。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对农民建房审批做到“四到场”,即选址到场、放线到场、动工建设到场、验收到场,切实做到严格审批,全程监管。统一城乡建设规划、农村村庄规划,强化乡镇政府、建设规划以及国土资源所对农民建房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制定合理的村规民约,对宅基地实行公开透明管理。
三是建立农民建房激励导向机制。把新型农村中心社区建设和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危房改建、环境整治等项目结合起来,加大农村社区综合配套设施的建设投入,改善农村人民环境,在土地出让收入中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农民多户集并建房,大力发展小区式农村新社区。
四是对农民建房实行不间断监控。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民建房的红线控制,停止城中村农民零星个人建房的审批。建立预防和处理农民违法建房的共同责任机制,不断创新巡查方式,加大巡查频率,对全市所有村(居)巡查实行全方位覆盖,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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