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中旬至11月底,国家审计署赴牡丹江审计组对我市及海林市2008年至2013年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为了有效整改问题,促进规范管理,全面提升牡丹江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改,使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和未经审计组提出但确实存在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使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乃至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整改内容
(一)针对审计组共发现我市少征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具体问题详见《牡丹江市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责任单位明细表》),逐一确定整改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由牵头部门在规定时期内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在各配合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积极进行整改。
(二)未经审计组提出但确实存在的问题,具体由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确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方法步骤
整改工作从2015年3月20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20日-3月26日)。各牵头部门要就整改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进一步进行梳理细化,拿出有力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的整改工作方案务必于3月27日前报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阶段(3月27日-4月20日)。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确定的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既要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又要对未经提出但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逐个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时限,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工作人员,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总结检查阶段(4月21日-4月25日)。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牵头单位要对整改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形成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于4月25日前报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察、审计等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重新整改。
(四)审计组对海林市审计发现的问题由海林市人民政府组织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按步骤要求时限报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工作的审计,既是对我市土地管理领域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对我市各级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深度考验。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政府形象、提升经济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牡丹江市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忻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白祥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崔培元 副市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征收办、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专门负责此次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刚同志兼任。
(二)周密部署,全力推进。这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使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要抽调专门力量,抓住有效工作时间,快速启动、强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收到明显成效。
(三)理清责任,严格问责。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还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搞清问题,查明原因,理清责任,明确主体,建立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涉及违反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以致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边整边改边完善的思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各类行政行为,建立起运作程序规范、管控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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