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日前,乐山市出台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十条措施,从规划配套、要素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加快建设“双百”区域中心城市、国际旅游目的地。
十条措施包括:科学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加快新区建设进度、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加快小城镇发展进程、加速城镇产业发展、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增强城镇发展人才支撑。其中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最具“含金量”,包括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鼓励农民“带权进城”,最大限度吸纳农民工就地就近城镇化;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积极保障农民工、城镇灵活就业的非城镇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允许有缴费能力的新增城镇人口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