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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印发201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6〕8号)

2016年03月25日 09:55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点击量:0

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农业发〔2016〕8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近年来,柑橘黄龙病呈快速蔓延之势,严重威胁柑橘生产安全。为有效遏制柑橘黄龙病流行,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000万元,支持我区部分黄龙病重发区落实防控措施。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1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农(植保)〔2016〕16号)和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6〕3号)精神,结合我区生产实际,我们制定了《2016年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2月2日

2016年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试点实施方案

针对近年来柑橘黄龙病快速蔓延、严重危害的严峻形势,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000万元,支持我区部分黄龙病重发区落实防控措施。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1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农(植保)〔2016〕16号)和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把握柑橘黄龙病发生危害特点和传播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优化果园结构,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控技术,突出关键环节,推行统防统治,全力遏制黄龙病疫情蔓延危害,保障柑橘产业安全,促进橘农稳产增收。

(二)基本原则。

――突出关键环节。在春梢、秋梢萌发关键时期,大面积统一防治柑橘木虱,有效压低传病媒介种群数量,切断黄龙病疫情传播途径,提高疫情控制效果。

――突出优势区域。优先扶持全区柑橘优势区域重点县(市、区)和柑橘黄龙病疫情阻截带,开展防控补助试点。项目区所在地政府重视程度高,果农生产管理积极性高,黄龙病病株率不高于20%。

――突出联防联控。加强县(市、区)际间协同防控,整村、整乡连片统一推进,防止木虱在区域间往返迁移危害。坚持集中连片实施,每个项目区柑橘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万亩。

――突出统防统治。依托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采用现代高效植保机械,集中统一施药防治,提高防控效率、效果和效益。

(三)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柑橘黄龙病蔓延危害。一是降低木虱虫口密度。项目区柑橘木虱虫口密度减退率70%以上。二是降低黄龙病发生程度。项目区柑橘黄龙病病株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或控制在3%以内。三是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项目区木虱防治所用化学农药使用量比农民自防区减少10%以上。四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扶持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防统治,项目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100%。

二、试点范围及要求

(一)试点区域。在全区52个县(市、区)柑橘主产区实施,资金分配详见桂财农〔2016〕3号文件。

(二)补助重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柑橘木虱防控。主要支持项目区在2016年春梢、秋梢防控关键时期,实施柑橘木虱统防统治各一次。按照中央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的要求,有条件的项目县(市、区)可安排少量资金用于柑橘黄龙病全程专业化统防统治试点。项目资金应当与自治区安排:柑橘黄龙病防治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三)补助标准。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3﹞3号)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统防统治所需物资材料补助,包括购买药剂、燃油等物化产品,以及技术指导费、作业费、监测补助等。药剂、燃油、作业费等补助,每次每亩防治不超过40元,全年两次防治每亩补助不超过80元;技术指导费、监测补助不超过资金总额的8%。

(四)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实施柑橘木虱统防统治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以及实施疫情防控现场检疫监督、技术指导、木虱和黄龙病监测的植保植检机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由县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统一招标确定。当地没有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可选择具有植保专业技术和设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联系其他县(市、区)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

(五)补助方式。补助方式可以物化补助,也可采取资金补助,或者以奖代补,由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采取物化补助的,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切实做好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认真核实防治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兑现到位。采取资金补助的,要制定可操作的面积核实办法和程序,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在推进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中,要强化行政推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强监管,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试点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协调机构,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服务。项目县农业部门及所属植保植检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大工作力度,推进黄龙病科学防控。一是明确技术要求。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制定的《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方案》,细化技术方案,注意选择高效低风险的农药产品,确保科学用药。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在项目区加密布点,加大监测范围和调查频次,准确掌握柑橘木虱消长动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有效防控赢得最佳时间。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县级植保植检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指导服务组织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服务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并加强统防统治作业指导,督促服务组织做好作业记录,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密切合作,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确保项目取得实效、资金使用安全。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防挤占、挪用。加强项目招标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工作督导。自治区农业厅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当地植保植检机构要组织有关专家在防治前后组织调查柑橘木虱虫口密度,秋季显症期调查病株率,防控作业期调查化学农药使用情况,科学评估防治效果。农业厅将组织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探索第三方评估机制。

(四)强化总结宣传。各级植保植检机构要认真总结项目落实情况,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植保总站。各级农业部门及下属植保植检机构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黄龙病疫情防控技术和检疫法规知识,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植物疫情防控公益服务,增强农民科学防控意识,营造重大植物疫情联防联控、统防统治、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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