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潮州市关于潮安县磷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的《潮安县磷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潮州东大道工程项目)》征求了湘桥区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上报至潮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批,于2015年8月31日获批准(潮国土资〔2015〕143号),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潮州市路网建设,实施潮州城市东扩战略,促进韩东新城的开发建设,打造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形成“一江两岸”城市发展新格局,近期将着力推进潮州东大道工程项目的建设,但由于项目选线用地涉及部分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亟需置换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要求,拟对磷溪镇部分规划建设用地之间进行规模置换,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保障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加快推动潮州市新型城市化的发展进程。
(二)规模置换方案
1. 调入方案
方案拟调入城乡建设用地24.0428公顷,位于磷溪镇埔涵村、田心村、福聚村、仙田二村、仙田一村、仙田三村、溪口一村、溪口二村、溪口三村、溪口七村、溪口八村范围内。调入地块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0.1374公顷、园地8.6156公顷、其他农用地1.0638公顷);建设用地(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2.2824公顷、公路用地1.178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1485公顷)和未利用地(其中其他草地0.2546公顷、裸地0.3616公顷)。
根据《规划》,调入地块原规划地类为交通用地,土地用途分区为其他用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限制建设区。
2. 调出方案
为了落实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方案拟从磷溪镇溪口一村、溪口二村调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24.0428公顷。调出地块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其中园地23.6738公顷、其他农用地0.3690公顷)。
根据《规划》,调出地块管制分区为允许建设区,位于城镇建设用地区,原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拟将其对应置换为交通用地。
3. 主要指标的调整情况
本次置换以“不增加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原则,置换后全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本次置换不涉及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保持不变;涉及占用耕地及可调整地类共14.1668公顷,减少的耕地及可调整地类拟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省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由耕地储备指标解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模置换后磷溪镇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湘桥分局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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