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晨报
城镇化将是我国十二五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拉动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发展动力。在此过程中,农村土地流转将是大势所趋,业内人士表示,“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引入信托制度,利用信托制度的财产隔离、财产保护和财产管理功能,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利用,可以让产权充分市场化,实现土地流转的公平与效率。 ”
据了解,土地流转信托是指以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户个人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处置权限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员介绍,今年国务院颁发的“一号文件”提出,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在为农村土地流转铺路。信托制度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相互分离,做到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信托公司以土地流转信托实现规模化效益,推动土地资源合理再配置,促进土地的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和内在价值,使农民切实分享到土地增值所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