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赵晚报
我省拟规定土地出让金中不低于20%专项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这是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获悉的。
昨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决议(草案)》提请审议,《决议(草案)》提出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要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各级政府要设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专项资金,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村集体、农民和其他经济组织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机制。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指标全部收益用于置换出建设用地的村庄改造提升。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拿出不低于20%专项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中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等支出。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
>>推荐阅读:棚户区改 造有土地出 让金吗?怎么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