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有效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等有关规定,我市组织了新一轮的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更新评估成果已于2013年7月6日通过省级验收,并经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为使该成果尽早地服务于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地产交易行为,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我市更新后的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实施,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准。
表1 2012年随州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表
表2 2012年随州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