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见
皖农计[2012]93号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委: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精神,结合我省农业服务业发展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前提下,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切入口,是加速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实现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正处于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但农业社会化服务整体发展滞后,水平较低。因此,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十二五”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农业转型发展、加速崛起、加快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明确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思路和目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要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市县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益性服务能力;加速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业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主体,大力推进种苗、植保、农机、沼气等专业化服务,切实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
三、突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工作重点。一是强力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两覆盖一衔接”的要求,全面加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二是大力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抓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示范县建设,抓好整村整乡(镇)农作物病虫害全程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样板,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三是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化服务。支持发展土壤深松、秸秆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进农机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承包作业,实现统一机耕、统一机播、统一机收等一条龙作业服务,创建农机服务品牌。四是大力推进农村沼气专业化服务。结合项目实施,大力推进乡村沼气服务网站点等建设,形成建管用相配套的服务体系。五是大力推进肥料统配统供,广泛开展土壤统测、肥料统配、统采统供等为主的生产资料服务。六是大力促进农业科技服务。加快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深入推进农业技术人员包片蹲点、包村联户工作模式,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主要农产品首席专家负责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技110服务热线。七是总结推广“四托一管”为内容的种苗系列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
四、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培育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使之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力量。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作为实施重点,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人员水平。新增补贴要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微型企业信贷投放。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全程服务。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支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建立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点。扶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联通城乡市场的双向流通。通过发展培育农业服务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政策扶持。全面贯彻落实皖政发〔2011〕108、109号文件精神,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人才培训、服务指导、示范引导等方面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支持。一要强化投入。按照中央关于2012年农技推广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的要求,重点支持乡镇(区域)站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条件和农机装备、农村沼气设施建设。凡是由农业和涉农部门牵头实施的生产性、建设性项目,都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纳入实施范围,倾斜安排项目和资金,抓好示范推广;二要争取和用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包括:对列入国家鼓励类服务业,尽快实现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多种财政资金,加大对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积极发展针对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化担保机构或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服务业聚集区和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创意产业、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同等的用地政策。
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协调指导。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任务重,涉及面广。农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主动争取财政、发改、税务、金融等部门支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放在大服务业的全局中,一起谋划、一道规划、一并推进,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合力推进新机制,促进农业服务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