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 号) 精神,抓住当前木本油料产业迅猛发展的历史机遇,大力推进我省木本油料产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重要性
木本油料作为植物油料的重要种类和可再生资源,是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在世界各国油料发展战略中受到高度关注和重视。目前,我国食用油自给率不足40%,低于国际安全警戒线(50%),大量依靠进口,且进口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寻求新的植物油生产增长点已刻不容缓。受我国耕地面积有限、粮油争地等因素制约,单纯依靠发展传统油料作物已难以解决食用油供需矛盾,食用油料木本化已成为解决食用油严重不足的重要途径和发展趋势。木本油料林具有抚管粗放、生产成本低、单位面积产油量高、油品质量优良、不与传统农业争地、市场需求大和生态效益好等优势。大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有利于挖掘林地资源潜力,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缓解食用植物油供给压力,以及改善人居环境, 推动绿色增长, 维护生态和粮油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植物资源十分丰富。被称为世界四大木本油料植物的油茶、油棕、椰子、油橄榄和被称为我国四大木本油料植物的油茶、油桐、核桃和乌桕,在我省均有分布,且我国椰子和油棕的主要分布区和种植区均位于我省。因此我省具有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气候优势,发展潜力巨大。多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绿化宝岛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全省群众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以油茶、椰子和油棕等为重点的木本油料树种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目前,全省木本油料树种种植面积已达 70 万亩,木本油料产业正逐步成为带动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富民产业”。但总体上,我省木本油料产业规模还偏小,还存在产业化程度不高、政策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缺少带动性强的领军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还有限。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崛起为主线, 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抓手,进一步增强对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我省的资源优势和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把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做大做强。
二、 指导思想、 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经济绿色增长和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立足资源和气候优势,突出产业特色, 坚持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调发展,改善生态与产业富民协同推进,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 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种植基地规模化、种植种苗良种化、生产技术标准化、经营模式产业化、产业服务社会化,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为维护国家生态和粮油安全,促进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木本油料树种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推进基地建设与扶持龙头企业相结合,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引导相结合,确立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形成区划合理、布局科学、相互衔接、特色鲜明的木本油料产业体系;坚持科技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科技含量,促进生产方式转变。
(三)总体目标。
突出油茶、椰子、油棕等木本油料树种,力争到 2020年,建成 5 个油茶重点市县,3 个椰子重点市县, 2个油棕重点市县,并建立一批带动面广、竞争力强、 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使木本油料树种种植面积达到 100 万亩以上,形成一批食用植物油品牌产品。
三、 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积极整合海防林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项目和财政资金,采取种苗补助、育苗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林农、企业、科研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带动地方投资和各类社会投资积极参与,做大做强木本油料产业。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发符合木本油料产业周期长、投入大等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对木本油料产业的信贷投入力度。 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木本油料产业贷款项目,实行据实贴息。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木本油料保险业务,政府通过给予保费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投保,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各部门要在木本油料项目立项、产品认证和质量检验等方面简化程序,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对从事木本油料生产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个人落实国家及本省出台的非税收入减免政策。
(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木本油料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和标准化示范企业。积极培育木本油料产品市场需求,完善木本油料产品市场准入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要建立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流通网络,引导产销衔接,帮助林农规避市场风险。加强对木本油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创造良好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环境。
四、 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产业升级
(一)抓好基地建设,推动规模化发展。
各市县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形成规模的原则, 根据当地木本油料产业的发展现状、产品开发情况与前景, 科学制定各自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 坚持以农户为主体、企业为龙头、科研院所为支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基地建设中,协调好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整合项目、资金,引进重点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采取“公司 +基地+农户 +标准化”、“公司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等模式,大力加强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促进木本油料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植大户和科技工作者通过与林农合资合作经营等方式,推动木本油料林建设形成规模、提高档次。将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与良种良苗和先进造林技术推广、低产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少数民族山区扶贫、海防林建设和绿化宝岛中的“两环两点”、“四园万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为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拓展空间、创造条件。对利用低产低效林地、 疏林地、林缘地建设木本油料基地的,优先给予安排专项采伐指标等支持。
(二)培育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经营。
按照“扶大、扶强、扶优、外引、内联、育新”的原则,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扶持本土企业和引进外来优质企业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方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拉长产业链。对龙头企业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贷款按照品牌林业建设给予适当贴息。对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并承担相关科研项目的,相关部门要在科研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制定木本油料生产与经营的相关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 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使龙头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产业基地和产业链的核心。
(三)扶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按照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支持林农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木本油料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咨询、物资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切实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适应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支持发展木本油料产业项目时,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木本油料产业合作组织开展的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四)健全市场体系,搞活商品流通。
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市场体系,科学规划,扶持引导,推进木本油料专业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木本油料企业组建全国性的营销网络和信息服务网络,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手段,提升我省木本油料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打造热带品牌。加强木本油料种苗市场和成品市场监管, 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与质量监督检测,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苗木和产品质量,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科技支撑,转变发展方式。
以省林科所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为依托,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合作,有效整合全省科研单位、技术推广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技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支持本省高等院校设置木本油料专业,加强后备专业型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开展木本油料良种选育、集约化栽培、加工工艺、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攻关和制定木本油料选育种、种植、仓储、加工、销售等省级地方标准,完善木本油料产品和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 将木本油料采集、烘干、加工及综合利用列入省科技创新开发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通过建立科技示范点、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承包、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等形式, 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特色品牌;加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工作力度,培育我省著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方标志性名牌产品;鼓励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实现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帮助科技支撑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
五、 积极宣传引导,营造发展氛围
大力宣传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对强林富民、保民生、保稳定、维护生态和粮油安全方面的重大作用,宣传国家扶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要求,宣传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先进理念、科学方法,以及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木本油料产品在改善膳食、促进健康方面的突出作用,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林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六、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政府服务
成立省木本油料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林科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大学等单位人员组成,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咨询研究。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职责,抓紧研究落实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配套措施和发展规划。省林业厅负责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及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规划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协调落实相关的扶持政策,将木本油料产业列入优势特色产业范围,筹集、整合扶持资金,加大扶持力度;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要加强木本油料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省扶贫办要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省水务厅要结合山区水利工程建设,改善木本油料基地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起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