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渔业厅
2015年8月13日
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5-2020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改革农业科技管理方式,聚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重大需求,发挥政府有效组织农业科技创新的职能,集聚部门力量超前规划部署农业科研攻关,大力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到2020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稳步提升。选育100个以上市场竞争力强、影响较大、综合性状优良的动植物新品种,攻克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高效种养和精深加工关键共性新技术,授权500项以上农业技术发明专利。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高。通过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确保主要农作物及森林主要病虫害损失率、畜禽水产养殖病死率显著下降,农林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农业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主要动植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5%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2%以上。
——农业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加强涉农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平台建设,新建涉农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企业技术中心30个,新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良种选育科技创新
1.加强具有我省地方特色农林作物和养殖动物遗传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与利用,加大优良品种的引进力度,构建我省核心种质资源库(圃)。
2.围绕粮油、园艺、畜禽和林业等大宗特色农产品,在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关键环节突破一批核心技术,选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我省种养的优良种质资源和新品种。鼓励创新力强、实力雄厚、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新品种开发。
3.遵循“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推进原则,支持具有我省特色或技术优势的花卉、水稻、甘蔗、花生、黄红麻、牧草等作物转基因技术研发,获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要应用价值的基因和核心技术。
(二)设施农业科技创新
1.集成运用工程技术、材料技术、智能技术、生物技术、光电技术和信息技术,加强健康种养、储运保鲜等关键技术研发,形成系列品种、种养技术和设施设备相配套的技术体系。
2.支持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福建特色和应用推广价值的设施农业装备研发。积极推进新型农林机械关键技术研究,应用推广一批多功能、智能化、轻简化、经济型农林作业机械。
3.实施现代智能设施农业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科技重大专项,建设一批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带动我省蔬菜、食用菌、花卉、水果、药材、畜禽和水产等特色产业发展。
(三)海洋渔业科技创新
1.开展大黄鱼、石斑鱼、对虾、海参、鲍鱼、坛紫菜、海带等优势特色水产品种选育、扩繁与养殖技术研发。
2.加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环保塑胶网箱、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等现代海水养殖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
3.加强新饲料、新鱼药、新疫苗技术研发。
4.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能源制备、海洋天然产物有效成份提取、海洋功能产物分析检测等方面组织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共性和配套技术,培育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
1.加强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花卉、林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保鲜、储运、高值化利用研究,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2.研发抗氧化功能性元素和营养素含量高的新型健康食品及功能食品,建立健全新型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
3.开展农产品生产、储运和加工过程重金属、农药、病原微生物、非法添加物等有害物质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发,开展食品安全评价、风险评估技术、食品主要污染物限量标准研究,促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完善。
4.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全程信息管理及精准追溯技术研发,推动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生产技术体系。
(五)生态农业科技创新
1.加强农业生物资源普查和大数据开发利用,开展动植物重大疫病、外来入侵生物监测与防控技术研发,深化农业生物固碳关键技术、应对气候变化与减灾防灾技术研究。
2.加强农业节能、节水、节肥、节药等技术研发,支持中低产田改良、林下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等技术研究。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研究,为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进一步开展农牧渔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研究,推动建立一批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循环农业示范点。
(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围绕水产品、畜禽、茶叶、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中药材、森林食品等重点特色农产品,整合和构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2.加强6.18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远洋渔业资源调查与探捕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批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3.依托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开发中心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批集聚科技资源的农业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七)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1.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的作用,引导闽台科学家联合开展两岸农林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闽台农林作物有害生物生态防控重点实验室、海峡两岸农业技术合作中心、闽台合作甘蔗良种产业化示范基地及花卉示范基地建设,提升两岸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的水平。
2.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基地,推动建设一批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技术,推进闽台高优农业合作发展。
3.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优势,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及以色列、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引进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农林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先进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提升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强走出去合作项目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建设海外渔业科技服务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农业科技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推进创新的引导性作用和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强化对农业科技工作的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政府涉农部门沟通会商,整合优势资源,凝聚科技力量,有组织的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扩大省级农业科技项目立项范围,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鼓励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自行筹资开展农业科研活动,其中的重大项目经省科技厅认定后下达计划任务,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加大对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决策、自行投入,开展农业重大产业关键技术、装备和标准等研发攻关,经省科技厅登记备案,在项目完成并通过省科技厅验收后,按研发投入予以适当补助。
(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集中力量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及创业投资等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
(三)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等政策的落实,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通过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打造众创空间,满足创业创新需求。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训和培养,壮大农村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四)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大力实施《福建省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鼓励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发、申请、转化、运用专利技术。加强区域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培育,鼓励注册使用农产品证明商标和原产地标识。加强农业技术标准工作,引导产学研联合研制农业技术标准,鼓励农业企业和行业组织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加强农业技术发明创造专利权、农业新品种商标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植物新品种、农业商业秘密等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农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和侵权查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