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惠金融作为一个旨在帮助农村人口脱困、助燃农村经济引擎的系统大工程,需要进一步创新。”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伊利集团董事长潘刚提交了《关于建立新型农业普惠金融体系的提案》,这是他去年同主题的2.0版。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所谓普惠金融,就是一种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主要任务就是让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目的是为更多中小企业、三农等领域服务,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农村惠普金融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不过,农村惠普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了许多问题,如机构数量多、客户数量少,单笔额度大、业务规模小,杠杆比例低、融资渠道窄,政策升级滞后等;很多农户、小微企业,因为授信额度不足、过分依赖抵押和担保,难以扩大生产。
潘刚(图片来自网络)
现实摆在面前,我们能做些什么?潘刚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以建立新型农业普惠金融体系。
一是在国家层面设立专职机构,允许该机构不按现有金融监管机制执行,在有相关法律配套支撑情况下,帮助龙头企业突破地域限制,改变现行普惠金融机构相关监管政策中存在的“不得跨区域经营”条款。这样才能使那些全国性经营、产业链上小微企业遍布全国的龙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二是由国家设立专项基金,缓释产业链普惠金融的风险,提高金融支持的普惠率。具体方式是针对农业产业链普惠金融特点,对符合条件并设立普惠金融机构的龙头企业,按对产业链融资的支持程度在财税上予以适当政策倾斜,或通过专项基金对龙头企业普惠金融进行再担保或按不良率补偿,起到风险缓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