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
甘肃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深入实施我省“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全省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产业化水平,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突出特色作为基本导向,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区域生产力布局,将比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竞争优势。
——坚持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向规模化生产要效率、向产业链延伸要效益、向品牌化经营要利润。
——坚持把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方针,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坚持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核心要求,引导土地、资本、科技、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基地、园区、家庭农(林)场、合作社、企业等聚集,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坚持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调整优化生产关系,加快建立农业资源高效配置和创新潜能充分释放的体制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55%,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7以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到203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产品优质安全,农业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农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着力优化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和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种养产业协调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匹配度,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1.提高粮食单产和产能。实施“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稳定总产”的粮食安全战略,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水”为着力点,筑牢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实施,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和梯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提升耕地质量,将粮食产能落实到田头地块,实现“藏粮于地”。推进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健全完善旱作农业技术体系,强化旱作农业区的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地位;优化粮食生产布局,提升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产能,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集中力量建设7个年粮食生产能力10亿公斤左右和13个年粮食生产能力5亿公斤以上的生产大县,把旱作农业区打造成全省粮食生产新的增长极。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粮食单产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实现“藏粮于技”。加快实施抗旱规划项目建设,提高旱区蓄水保水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实现“藏粮于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粮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大力发展草牧业。按照农牧结合、草畜配套、循环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牧草生产加工和牛羊规模养殖,加快建立以草食畜为核心的现代草牧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饲草产业,鼓励推广草粮结合、草林结合、草菜结合、草果结合的牧草生产方式,积极发展人工种草,建设一批标准化草种和牧草生产基地,加快推进优质牧草产业化;大力发展粮草兼顾型农业,积极推动玉米等秸秆饲料化利用。科学规划规模养殖结构和布局,鼓励农户发展设施化养殖,加快推进传统养殖场和低层次养殖小区的规模化、标准化改造;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突出牛羊产业重点,集中对50个牛羊产业大县和35个现代畜牧业示范县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分散养殖向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加快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强化优质畜牧种质资源保护,积极推进畜牧种质资源库建设,争取并落实基础母畜补贴政策,大力扶持种畜场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向养殖、种植、加工纵深发展,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一体化经营,着力延伸产业链,打造全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规范和鼓励奶业发展,扶持奶业龙头企业,塑造奶业品牌形象。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细化实化奖补措施,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落实减畜措施和管护责任制,强化禁牧区巡回检查,遏制草原超载过牧。到2020年,全省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50%和60%,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草原植被盖度达到53—54%。(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优先发展特色农业。深入推进农业品种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产出高效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推进优质林果产业发展,支持苹果、核桃、花椒、油橄榄、葡萄、油用牡丹等特色林果业,鼓励苹果等特色林果适宜区稳步扩大种植规模,扶持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设施化种植示范园建设,做大做强特色林果产业。积极推进蔬菜产业发展,鼓励扩大冷凉型“高原夏菜”生产范围和规模,做强做优“高原夏菜”;重点扶持发展设施蔬菜,积极推进老旧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改造升级,鼓励引导发展非耕地设施蔬菜,拓展设施蔬菜发展空间。稳定马铃薯种植面积,继续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全面推广集成配套的高产栽培技术,着力提高马铃薯单产水平。调整中药材种植结构,选育推广优良品种,扩大GAP标准化种植,实施道地药材认证,促进传统大宗药材向优质道地产区集中,做强做精陇药产业。加快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扶持杂交玉米、马铃薯脱毒种薯、瓜菜花卉、啤酒大麦和杂交油菜种子生产,做大做强制种产业。支持河西地区发展酿酒原料产业,支持各地发展有市场、有潜力、有效益、有特色的地方重点产业和产品。(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4.突出发展设施农业。扎实推进农林牧渔设施化发展,着力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积极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重点发展连栋温室、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设施,示范应用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设备及物联网技术,推进设施高效蔬菜、应时水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工厂化育苗等设施种植业发展。大力发展设施畜禽规模养殖,鼓励配套建设供料供水、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疫病防治和生产监控等机械化自动化设施设备,着力提升畜禽养殖设施化装备水平。扎实推进设施化林果业,重点发展防雹网棚、钢架大棚、喷微灌设施、果园耕作设备、杀虫灯、防虫网、粘虫板、水肥一体化等设施设备,提升林果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设施渔业,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5.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发展农业农村急需的各类农业机械设施装备。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支持开展农机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突出主要作物和关键环节,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加大农机化技术与装备研发支持力度,启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鼓励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鼓励跨区域作业服务,不断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实现安全发展。(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安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6.提升农产品生产质量。围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突出抓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和收储运主体备案登记等生产环节质量追溯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环节主体责任,保障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动物疫病防控,加快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推进畜禽健康养殖,引导畜禽养殖场(户)完善防疫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养殖档案记录,推行封闭饲养的养殖方式;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免疫、消毒、调入动物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规范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提升畜禽养殖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适度规模经营载体,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推动农业发展从分散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7.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扶持发展各层次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农民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积极推广农社对接模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60%以上,各级示范社达到10000家以上,实现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积极扶持发展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各地开展示范家庭农(林)场创建活动。(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8.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向前延伸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向后延伸建设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以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为手段,扶持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整乡镇、整县域标准化示范创建,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120个以上,省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180个以上。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强化政府公益服务,加快培育区域品牌,鼓励引导各类农产品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和创建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及甘肃名牌产品,通过3—5年的努力,打造培育一批知名区域品牌。(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9.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园)。按照“政府搭台、多元投入、市场运作、产业兴区(园)”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引导和推动产业集中入园、企业集聚入区。鼓励县市区政府重点扶持示范区(园)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示范区(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条件;示范区(园)生产性投入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开发服务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加大示范区(园)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工商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建设,鼓励以园招商、引商建园,促进生产要素向示范区(园)聚集。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区(园)配套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设施,提高区(园)农业产业化层次和水平。原则上每个市州及省农垦集团公司各创建1—2个现代农业示范区,有条件的县市区和省农垦集团公司至少各创建1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力争到2020年全省至少建成100个起点高、功能全、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园)。(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垦集团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10.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推动生产要素跨界配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粮食、肉类、果蔬、牛奶、药材生产大县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重点扶持果蔬、马铃薯、中药材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让农民从农产品加工中分享加工增值收益。实施主食加工提升行动,推动马铃薯等主食产品开发。鼓励各地在农(林、牧、渔)家乐、民俗村、休闲农庄等基础上,改善农业种养条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进一步催化新的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支持各地创建特色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扶持建设一批贫困地区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培育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到2020年,建成专业旅游村600个。(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1.积极创新农业营销服务。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扎实推进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发展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形成若干重要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在省内外设立产品展示和直销窗口,促进产销衔接,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大向西开放力度。加快流通主体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直供直销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的农业大型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扎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组织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快推进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京东“千县燎原”计划和苏宁“农村电商”计划。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不断提高农村网店物流配送效率。发挥淘宝网“特色中国—甘肃馆”平台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线上农产品交易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快转变农业资源利用方式。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适度有序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推进农业环境污染治理,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2.大力推进高效节水农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快农田灌溉渠系配套建设,继续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全面开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在有灌溉条件的44个县市区和单位重点推广膜下滴灌和垄膜沟灌两大技术,积极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和灌溉技术提升,加快构建高效节水农业技术体系。认真开展节水农业示范,突出抓好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等节水配套技术,力争到2020年,农田高效节水技术应用面积每年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实现“年节水10亿方、增收10亿元”的目标。(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按照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的要求,突出特色优势产业间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积极探索农牧结合、产加配套、粮饲兼顾、种养循环、集约发展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路子。加快促进玉米、马铃薯种植和草食畜牧业有机结合,积极推广“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气—有机肥—果园(菜园)—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秸秆及养殖场废弃物—基质—食用菌基地—菌糠—生物饲料有机肥—生态养殖和有机农业”、“马铃薯加工副产物—发酵—饲料—生态养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动企业、园区生产小循环和区域产业大循环良性互动。鼓励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引导秸秆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紫花苜蓿和草食畜牧业协同发展。加快秸秆收获、打捆、加工粉碎、裹包、制粒、打浆等机械设备的补贴推广应用,加强秸秆青贮氨化窖池、储草库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合理利用“四荒地”、退耕地,发展人工种植紫花苜蓿,拓展优质牧草发展空间。(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4.认真开展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合理制定施肥限量标准,优化氮、磷、钾配比,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机械化精量施肥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精准施肥,减少农业内源性污染,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大力开展农作物病虫草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5.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鼓励在养殖密集区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或生产厂。推进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生产试点,稳步推进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微生物腐化和固化炭化等新技术示范,加快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利用;推进马铃薯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地膜污染,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网点,鼓励企业回收废旧农膜;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扶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蔬菜流通环节产生的尾菜进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快转变农业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农业关键领域改革,强化顶层设计,创新管理手段,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管理体系,加快释放农业发展活力。
16.推进农村产权和权能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力争3年左右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开展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促进规模化经营提质增效。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管理新机制;建立完善国家对农民合作社扶持资金转为贫困户入社股金政策通道。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继续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开展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试点,促进民营林场发展。(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农垦集团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17.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农业科技人员激励政策,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发挥好科技创新驱动基金作用,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承担或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重大农业技术创新项目。推进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对企业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发挥企业在品种选育、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主体作用,加快农业产业化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创新突破。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试点建设,建设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完善科技特派员考核及奖励机制。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依托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多形式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条件能力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促进学历、技能和创业培养相互衔接。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明确种业科研分工,推动科研人员和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加快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重点支持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和蔬菜等作物的商业化育种;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研究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和南繁科研与鉴定基地建设,为省内制种企业提供科研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8.推进法治农业建设。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治体系,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难点领域地方立法工作。深化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依法完善各类执法主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好农村改革中涉及到的群众利益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9.推进农业信息化。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能农业,积极推动种养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全过程信息化。大力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加快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加强粮食储运监管领域物联网建设。实施“金农”工程二期,加强农业大数据建设,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立农业农村数据采集、运算、应用、服务体系。以农业大数据中心为重点,整合涉农部门的信息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灾害预警预报、执法监管、产权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加快推进农业管理信息化。(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农业政策支持保护体系。根据农业转方式的重点目标任务,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增加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安排专项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扶持方式,对部分公益性项目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扶持,加大生产经营性项目贷款贴息、担保、保险和风险补偿比例,撬动社会资本跟进投入。探索建立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激励扶持政策,支持开展种养循环农业示范、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建设、休闲农业推进、农业品牌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建设等项目,启动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信息进村入户、特色农业提质增效示范、中低产田改造、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等工程,推进农业巨灾保险补贴试点。实施牛羊养殖大县财政补助政策,完善设施农业扶持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争取提高牲畜保险保费国家和省上配套比例,支持优化粮饲种植结构,开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种植、粮草轮作;支持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积造施用有机肥;支持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系。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创新财政支农手段,健全金融支农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基金、股权、信托、租赁、保险等新型投融资模式,运用贴息、担保、投保、风险补偿、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涉农金融服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完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贷款等金融产品,开发适应农时和不同产业发展需求的新产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合理确定贷款周期和放贷规模。支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启动组建省级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业政策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探索农业巨灾保险服务,增加农业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省农牧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帮助农民控成本、降风险。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农业信息网、“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公益性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引导鼓励经济组织和农村能人领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重点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供种育苗等服务。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社会化服务。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和农垦及邮政系统更好服务“三农”,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气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情况督查,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探索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和新模式。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准出准入衔接机制,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和运输各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到2020年全省实现主要农产品追溯管理全覆盖。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持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水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动物防疫工作,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管理相对人的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队伍建设,稳定增加经费支持,加强县、充实乡、覆盖村,实现监管无缝隙、无盲区。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信息互通制度,提高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推进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的实施。市州和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省农牧厅要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农业转方式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商,注重政策衔接,研究制定推进措施,总结和推广经验,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促进农业转方式的工作合力。
(三)开展监测评价和督促检查。省农牧厅要研究建立农业转方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市州农业转方式进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省政府将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