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文是城镇户口居民,厌倦了城市的喧嚣,通过关系在城郊的农村花4万元钱买了一块宅基地,张文文在购买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
可是好景不长,随着城市的发展,张文文的新建住宅被划归城市道路建设拆迁的范围之内。所在村的村主任找到张文表明只能裣张文文的房子钱,不能补偿宅基地的钱。张文文非常想知道他能否就宅基地获得补偿。
张文文不能获得宅基地的补偿款。
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农民建住宅使用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也只能由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而且我国现行的法律以及政策都是禁止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不仅如此,如果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为城镇户口的,其原来取得的宅基地一般也应当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本案中,张文文作为城镇居民,其现建的房屋是宅基地虽是花钱买的,但由于违法,张文对购买的宅基地在法律上并不享有法律上的使用权,其只是对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所以,在拆迁时,张文文所能取得的补偿款只能是针对房屋的补偿款,而不能就其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获得土地补偿费,宅基地补偿费应当归享有该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张文文可以请求与村委会达成的购买宅基地的合同,要求村委会返还所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