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3月4日讯记者范天娇针对农村地区土地流转漫天要价、种粮大户圈地倒卖等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安徽(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副会长徐淙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快制定土地流转法,明确土地流转方式、费用以及土地使用性质,以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徐淙祥说,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实现,我国农村涌现出一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土地流转法律保障,各地出现了大量土地流转纠纷,严重影响着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健康发展。
徐淙祥分析认为,出现矛盾纠纷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青年农民进城后把承包地口头转给亲戚邻居无偿耕种或是低价转给种粮大户耕种,没有流转文字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没有协议约束,无调解依据;一种是由政府牵头进行整村连片流转,常常出现漫天要价现象。这是由于耕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流转要根据村民的意愿,有些人以此相挟,导致乡镇土地流转费高达每亩每年1000元,有的达到1200元至1400元,而在淮北(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平原,每亩每年流转费为600元至700元较为合理;还有就是一些大户“圈地”后改变土地性质,暴利倒卖。
因此,徐淙祥建议制定我国土地流转法,把土地流转方式和流转费价格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如土地流转每亩每年的合理价格可以以市、县种粮土地前三年纯收入的年平均值作为参考值,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浮动,这样土地流转有法可依,不会出现漫天要价现象。同时,还要把土地流转后只准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不准改变土地的用途也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防止出现圈地倒卖的情况,确保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