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维护农民权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狠抓落实,试点范围扩大至2323个县(市、区)、2.4万个乡镇、38.5万个行政村,完成确权面积近4.7亿亩。总的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解决了长期以来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推动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仅没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还推动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应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得益于中央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地各部门的密切协作,更得益于农民群众的热情参与,对此要充分肯定。
回顾起来,从2009年开始,试点工作已经有7年了。在推进试点的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宝贵经验,这既是做好前期试点的有力保证,也是指导下步工作的重要遵循。概括起来主要有五条: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扩大试点范围。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复杂,中央要求试点先行,积极稳妥开展。在试点安排上,我们一直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扩大。从2009年开始,先从村组搞试点,然后整乡镇,再到整县,最后整省试点,这两年又渐次扩大整省试点范围,整个过程积极稳妥、有序进行。2014年,结合试点经验,中央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确了总体进度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先后明确了具体完成时间,有的早一点,有的晚一点,但都采取先试点、再扩大的步骤,确保了确权工作的顺利推进。实践证明,科学设定时间表、路线图是做好试点工作的“指南针”,只有从实际出发,明确好总体进度,把握好具体节奏,才能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试点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汪洋副总理在2014年山东座谈会上专门作了动员,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中央层面为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农业部、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等六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通过联合下发文件、召开视频会议、开展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确权登记颁证的部署和指导。各省份也建立了高规格的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有26个省份由省领导牵头,吉林、内蒙古还分别由省长、主席亲自牵头。各试点市(县)也都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强化组织领导。实践证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试点的基本前提,只有地方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主动研究、狠抓落实,试点工作才能又好又快推进。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推进试点规范开展。这次确权登记颁证是对二轮承包关系的完善,依法依政策推动实施是基本准则。为确保试点工作有规可循, 2014年中央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作了系统部署,去年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政策原则、重点任务。此后,农业部、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先后又专门印发了若干配套文件,为各地规范开展试点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从地方看,为做好统筹部署,辽宁、山西、湖北、甘肃、贵州、浙江、广东等17个省份都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召开了试点工作会议,下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确权程序。实践证明,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是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基础,政策制度完善了,就能保障试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四是坚持民主协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民财产权益的保护,要以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各地实践,我们愈加清晰地认识到,搞好确权登记颁证,光靠镇村干部和技术单位是不行的,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在方案制定、权属调查、现场指界、公示监督、签字确认等关键环节,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做到农民的事由农民自己做主。试点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在法律政策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坚持民主协商,通过农民集体研究决策来化解。实践证明,坚持民主协商是稳妥推进试点的“黄金法则”,只有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才能确保试点工作成效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五是坚持强化督导,确保试点工作质量。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事关农村长远发展,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形式。中央多次强调既要抓紧又要抓实抓好,农业部等六部门也组织了多次专项督导检查。各地在推进过程中,注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严把质量关,如宁夏自治区制定了测绘技术服务单位准入标准和技术细则,湖北、云南等省份积极会同测绘部门,提出严格把好测绘队伍资质、技术设计、用图检测和结果准确等关键节点。吉林、河北、陕西、甘肃等省份将确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思想不放松、质量不打折。实践证明,强化督导检查是确保试点质量的有力手段,只有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才能有效保障试点工作质量。
按照中央关于5年左右基本完成的要求,今年是爬坡迈坎的关键时期,是攻坚之年。今年我们再安排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广东、海南、云南、陕西等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整省试点省份已达22个,超过全国的2/3,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看到,一方面,前期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健全了政策框架,完善了组织机制,强化了经费保障,探明了方法路径,为扩大试点打下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试点推进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各地进展不平衡,基层农经队伍薄弱,一些技术单位重投标、轻质量,有的地方因政策宣传和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上访等。随着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对这些问题如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可能造成难以预料的影响,特别是今年各地还面临着县乡党委政府换届的任务,如何保持组织领导不放松、工作力度不减弱,需要认真应对。总的讲,今年任务艰巨,挑战多多,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抓紧进度、保证质量、转化成果上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中央交办的任务。
第一,进度要抓紧。中央明确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时限在2018年底,这是个硬杠杠,届时各省(区、市)、农业部等六部门都要向中央交账。从现在看,还有不到3年,时间将要过半,任务远未过半。应该说,经过前期试点,基本路子已经摸清了,只要各地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强化保障,是能够如期完成任务的。从农业部调度情况看,大多数省份的进展符合预期,完成的实测面积跟得上节奏,这些省份不可松懈,要按照预定计划继续抓好,同时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做到瞻前顾后、查缺补漏、善始善终。具体检查验收的形式由各省结合实际确定。计划2015年底基本完成的山东、江西、上海、宁夏等省份,要在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及时向中央作出专门报告。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仍有一些省份进展较慢,完成的实测面积还不到“二调”面积的20%,如内蒙古、广西、云南、广东、浙江、贵州、福建,这些省份要有紧迫感,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加快进度。对于新疆、西藏、青海等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可以结合实际,稳扎稳打,积极有序推进试点,但也要订立计划,搞好经费衔接。
第二,质量要保证。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有丝毫应付思想,要切实把保证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算质量过关了,关键看农民群众是否认可,要严守政策界限,确保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符合标准规范,确保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要严格工作流程,确保农民全程参与。承包地如何确权,农民集体要有决议;承包地归谁、面积多少,农民要有签字,这样才能保证事后“不翻烧饼”。从各方面反馈的情况看,试点以来,各地严格把关,工作质量有了基本保障,但仍存在部分基层政府做“甩手掌柜”、干部包办代替、农户签字不规范、承包地面积不准等突出问题,且已经在群众信访中有所反映,我们也通过多种方式向部分省做过反馈。对这些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文件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引导、技术指导、质量督导,积极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管制度,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防范,及时纠正。对此,今年农业部将联合相关部门专门下发一个文件,重点就规范招投标、加强质量控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征求意见稿已经印发会上,请大家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将健全抽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对质量把关不严的要进行通报,这里先向大家打个招呼。我们共同努力,严控确权质量,确保试点工作不反复、不折腾。
第三,经费要用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既是政策事,也是技术活,需要有充足的经费作保障,只有经费及时到位了,试点质量和进度才能得到保障。为此,中央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按照10元/亩的标准,安排了181.4亿元专项补助,这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各地也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动经费落实。从目前情况看,已有25个省份明确了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其中20个省份每亩补助5-10元。山西、广西、青海省级补助标准较高,为15元/亩;北京市按山区每亩补助50元、平原每亩补助25元。对于这些资金如何使用,财政部已经印发了《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大家一定要严格执行,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安全高效,该用的时候坚决到位,不能用的地方坚决不用。对此,审计部门也盯得很紧,已经多次向我们了解情况。从前期情况看,大家在使用财政经费方面中规中距,但绝不能掉以轻心,各省要通过制定资金管理细则、健全监管制度等方式,提醒具体操作的基层干部,一定要把专项经费管好用好,切实为农民办好事,绝不能出现事情未干成、干部倒一片的事情。
第四,成果要转化。承包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也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从上到下花那么多人力财力干这件事,不仅是为了保护农民承包权益,还是为了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试点以来,各地在确实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成果应用,在推动规模经营、解决农民贷款难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如湖北沙洋将确权与推动地块集中归并经营相结合,解决细碎化耕作效率低的问题;黑龙江阿城区利用确权成果,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抵押贷款等。推动成果转化应用,要把数据库建起来。今年我们将着手搭建中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抓紧建立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准确、系统管用,及时向中央汇交数据。要创新成果应用方式。各地要在做实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在推进土地流转、抵押担保、涉农补贴、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农田整治、解决地块细碎化等方面,积极开展成果应用探索。要加强经验交流。从试点看,确权登记成果应用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各地要注意对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提炼,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推动确权红利不断释放,实现确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在搞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还要做好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关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中办发61号文件。这个文件是管长久的,各地要持之以恒地抓好贯彻落实。还没有出台实施意见的省份,今年一定要制定下发;已经出台的,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违反政策,下任务、定指标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该曝光的曝光、该查处的查处。二是抓紧健全工商资本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大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法探索建立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引导工商资本有序下乡,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遏制“非粮化”倾向、 严禁“非农化”行为。三是进一步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随着确权登记颁证深入推进、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一些遗留问题浮出水面,特别是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形势十分复杂,农民工返乡要地的情况可能出现,由于农产品价格下行、经营效益下降,土地流转合同毁约的情况可能增多,纠纷调处任务更加繁重。要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考评、鼓励先进等方式,不断提升纠纷调解仲裁能力,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土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提供重要保障。四是积极开展重大理论问题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对创新土地经营制度提出了迫切要求。如何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好“长久不变”、“三权分置”等重大理论创新,推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大家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希望大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创新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