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继明:“十三五”期间应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争取到2020年名义城镇化率达到60%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一方面,确保1亿农民工进城落户,使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达到45%;另一方面,提高非户籍城镇人口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程度,提升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水平,使我国的真实城镇化率达到55%。
目前,国家统计局有关城镇化率的指标有两个,一个是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一个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显然,如果按常住人口统计,我国的城镇化率一定是高估了;而如果按户籍人口统计,我国的城镇化率又被低估了,因为这些农民工毕竟在城镇实现了非农就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了城镇公共服务。同时,官方统计的城镇人口中不仅包括658个城市的“市民”,还包括城市和县城之外的17449个建制镇的镇民。但是,这些建制镇镇区平均人口只有1万多人,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远远低于大中小城市。
因此,我的建议是:重新设计城镇化率指标和城镇化目标,对我国城镇化率指标作出改进,并制定、调整、改进相关政策,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的目标,真正地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这些改进包括:一是设计一个市民化系数,由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医疗、保障性住房、低保和养老等因素决定,并赋予各因素不同权重;二是以一个有户籍的城市人口的市民化系数为1,测算出农民工的市民化系数,以此乘以农民工的数量,将其折算成市民人数;三是根据一定系数将镇民折算为市民,由此计算出与国际水平具有可比性的真实的城镇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