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已有两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创建单位可以享受哪些新优惠?当前最受关注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员就业可以享受哪些新的扶持政策?如市民需要详细了解新政内容,可以拨打海盐县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咨询电话86022142。
充分就业社区(村)
初次创建达标有补助
目前,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正在全县积极开展,根据《意见》,海盐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初次创建达标的社区(村)给予6000元的就业服务经费补助。以后年度符合创建标准并考核验收通过的社区(村),在2012年前继续给予每年3000元的就业服务经费补助。
海盐县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职责、人员、制度、工作、经费和场地“六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就业服务组织,力争到2012年,实现70%以上的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50%的行政村创建充分就业村。
对尚未创建的社区(村),海盐县劳动保障部门将每年给予600元的就业服务经费补助,并有针对性地为求职人员提供求职登记等各种服务,确保有就业需求的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员
可享受免费就业培训
解决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员的就业问题,是海盐县土地流转工作中的一大重点。
《意见》明确,海盐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全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做好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对全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按无地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援助和服务。
《意见》要求土地置换后组建的农业投资开发公司、农庄、农场等经济组织及政府开发的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按照一定的比例优先安置当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