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坪镇位于涟源市中南部,全镇辖2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41.5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9%,其中农用土地3066.00公顷,占总面积的73.78%;建设用地697.29公顷,占总面积的16.78%;未利用地392.23公顷,占总面积的9.44%。
1、农用地
农用地3066.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337.5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0.16%;园地面积14.5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06%;林地面积1313.5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52%;其它农用地面积400.4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26%。
(1)耕地
耕地面积1337.54公顷,人均0.0458公顷(合0.69亩),略低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866.9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4.82%;水浇地0.36公顷,占耕地的0.03%;旱地470.2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5.16%。
(2)园地
园地14.54公顷,人均0.0005公顷(合0.01亩),低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11.82公顷,占园地面积的81.29%;茶园2.72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8.71%。
(3)林地
林地1313.51公顷,人均0.0449公顷(合0.67亩),远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1146.4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7.28%;灌木林地12.0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92%;其他林地154.97公顷,占林地的11.80%。
(4)其它农用地
其它农用地400.41公顷,人均0.0137公顷(合0.21亩),略高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3.16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0.79%;农村道路53.9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3.48%;坑塘水面141.1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5.24%;农田水利用地31.38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7.84%;田坎170.76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2.65%。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697.29公顷,人均0.0239公顷,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持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98.0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5.77%;交通水利用地86.3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38%;其他建设用地12.9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85%。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598.07公顷,人均0.0205公顷,低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建制镇用地73.4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2.27%;农村居民点用地471.9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8.91%;采矿用地52.7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82%。
(2)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86.32公顷,人均0.0030公顷,高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19.8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22.96%;公路用地57.9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67.17%;水库水面8.5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9.87%。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12.90公顷,人均0.0004公顷,低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392.23公顷,人均0.0134公顷,低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26.63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6.79%;滩涂沼泽5.0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28%;自然保留地360.58公顷,占未利用地的91.93%。
(1)水域
水域26.63公顷,人均0.0009公顷,低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
(2)滩涂沼泽
滩涂沼泽5.02公顷,人均0.0002公顷,低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
(3)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360.58公顷,人均0.0123公顷,高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243.90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67.64%;裸地116.68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32.36%。
(土流网 远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