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头塘镇位于涟源市东部,全镇辖40个行政村,距娄底市中心城区16公里,距涟源市城区30公里左右,土地总面积62.2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28%。其中农用土地4824.59公顷,占总面积的77.54%;建设用地903.86公顷,占总面积的14.53%;未利用地493.49公顷,占总面积的7.93%。
渡头塘镇地址
1、农用地
农用地4824.5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291.8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7.50%;园地面积111.1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0%;林地面积1836.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8.06%;其它农用地面积585.5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14%。
(1)耕地
耕地面积2291.88公顷,人均0.0705公顷(合1.06亩),高于全市人均0.0500公顷(合0.75亩)的水平。其中水田1307.1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7.04%;旱地984.6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2.96%。水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较平坦的冲垄地带,旱地主要分布在岗、丘间的缓坡区域。
(2)园地
园地111.11公顷,人均0.0034公顷(合0.05亩),高于全市人均0.0016公顷(合0.02亩)的水平。其中果园55.44公顷,占园地面积的49.90%;茶园44.09公顷,占园地面积的39.68%;其它园地11.5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0.42%。
(3)林地
林地1836.01公顷,人均0.0565公顷(合0.85亩),低于全市人均0.0698公顷(合1.05亩)的水平。其中有林地1175.6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4.03%;灌木林地181.0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86%;其它林地497.26公顷,占林地的27.08%。
(4)其它农用地
其它农用地585.59公顷,人均0.0180公顷(合0.27亩),高于全市人均0.0136公顷(合0.20亩)的水平。其中设施农用地1.91公顷,占其它农用地的0.33%;农村道路68.4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11.70%;坑塘水面206.78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5.31%;农田水利用地31.22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2.37%;田坎277.1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7.34%。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903.86公顷,人均0.0278公顷,高于全市0.0239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28.4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65%;交通水利用地61.0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75%;其它建设用地14.3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9%。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828.42公顷,人均0.0255公顷,高于全市0.020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718.3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6.71%;采矿用地53.5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46%;独立建设用地56.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82%。
(2)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61.05公顷,人均0.0019公顷,低于全市0.0027公顷/人的水平。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7.7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2.74%;公路用地30.9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0.63%;水库水面22.3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36.63%。
(3)其它建设用地
其它建设用地14.39公顷,人均0.0004公顷,低于全市0.0005公顷/人的水平。其它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493.49公顷,人均0.0152公顷,高于全市0.0132公顷/人的水平。其中水域118.84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4.08%;滩涂沼泽15.6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17%;自然保留地359.03公顷,占未利用地的72.75%。
(1)水域
水域118.84公顷,人均0.0037公顷,高于全市0.0014公顷/人的水平。水域全部为河流水面。
(2)滩涂沼泽
滩涂沼泽15.62公顷,人均0.0005公顷,高于全市0.0003公顷/人的水平。滩涂沼泽全部为内陆滩涂。
(3)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359.03公顷,人均0.0110公顷,略低于全市0.0114公顷/人的水平。其中荒草地277.02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77.16%;裸地82.01公顷,占自然保留地的22.84%。
(土流网远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