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一户“有啥要求?
一户,应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即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也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008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权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这两条规定,共同确定了“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申请第二处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