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3省份土地流转发政策红包啦!财政部在去年12月初发布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年,在包括河南省在内的13个省份开展土地流转财政支持试点: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试点工作,省级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市县也给予必要支持。
试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不得用于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购置交通通信工具和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
各地按照试点乡村的资源资产状况和区位条件,可以统筹考虑以下试点内容:
1.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
2.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
4.有条件的村,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转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