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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2016年02月18日 09:43来源:点击量:0

什么条件下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土流网:对个别二轮承包后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入股合作、流转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地界不清的土地,应尊重群众意愿,经大多数农民协商同意,可以依据农户认可历史档案资料确定面积和四至、粗略图示到户,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对应有面积进行登记。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还可适用于个别经济比较发达,人均耕地很少、山区山垄田地抛荒地或地形地貌变化在、界址无法确定的地方,但必须从严掌握,并且必须经多数农民同意,实施方案经农民协商一致报乡镇政府同意,县(市、区)政府审核,设区市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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