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可以购买农村的宅基地(住宅)不?
先说一段10年前很著名的北京画家村案:小堡村是北京东部潮白河畔的宋庄镇的一个小村子,1994年起,陆陆续续有画家买了当地农民的房子装修入住,短短十多年时间聚集了海内外近1500名艺术家,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画家聚居地,号称“画家村”。1994年购买的时候,买个上百平方米的农家院只要一两万元,但到了2007年前后,已经涨到二三十万元。于是,有农民反悔,并将画家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画家与农民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画家应当将房屋返还给农民。
从2007年到现在,转眼十年时间又过去了,城里人购买农村房屋或者购买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事情,或者购买农村的小产房的事情,屡见不鲜。而对此类案件,全国法院的判决难得出现惊人的统一,那就是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会无效,我们说说法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之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可见,农村农民住宅、宅基地,城镇居民都是禁止购买。购买的后果,就如画家村案的判决,合同确认无效,住宅、宅基地应当返还给农民。
有人可能会提出,那农民是不是也应当返还购房款?是,农民确实应同时返还购房款,但问题在于如果农民一旦没钱还怎么办?
因此,购买农村的宅基地(住宅)之前,应考虑考虑自己能否承担得起这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