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的现象如何确权:大部分地方规定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户”的确定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为准。对于一户多宅的,只对一处住宅进行确权,其余的住宅只进行调查统计,不予以确权登记。但也有例外,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一户多宅:
(一)已婚且分家单独居住生活;
(二)凡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可凭身份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一处宅基地;(鲁政发〔2001〕89号山东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第二款)
(三)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未成年人可以单独作为特殊“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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