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部已经明确,2016年农业补贴要向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倾斜,国家在农业项目扶持多以提供财政补贴为主,最全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补贴快来看这里。
1、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市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
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 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
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
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2、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
支持范围:
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3、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一般要求有科技成果)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
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4、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
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
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5、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
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视具体情况。
申请申报时间:9月。
6、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
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4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7、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8、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
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
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
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
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