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的,楼盘的开发本身就有一个流水时间,大约需要2-3年,而很多地块因为规划调整或是市政建设,土地用途会发生改变,这中间会造成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
除此之外,一些开发商买地后因为种种原因,开工一再推迟,土地使用年限也随之不断“缩水”,另外由于资金紧张,一些楼盘的开发周期的会更长,更有因此而转手,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也就不可避免。一些客观的阻碍限制外,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房价的持续飙升也让一些楼盘动起“囤地”的念头,这样一来,就有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大幅“缩水”的情况。
可想而知,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使用年限的届满。问题又回到了,如何解决届满之后的手续问题上。除了主张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外,对于购房人来说,最妥善的办法就是签订一个细致的合同,最好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上述有关事项及其处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