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应该怎么评估?不管是拆迁、征用还是征收需要,实际上就是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评估问题。需要说明的是,集体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评估过程中,不能将增值收益或者出让金考虑在内,不能考虑时间限制。
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可以参照《农用地估价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在评估过程中,以重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个部分等为基础,考虑开发费用和有关利息、利润等,不考虑增值收益或者出让金,也不考虑年限修正问题,综合评估得到集体建设用地价值。
如果考虑整体补偿标准问题,对于房地产拆迁、搬迁等为目的的,一般还会根据个人或者企业情况,分别考虑搬家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误工补助费、搬迁运输费、搬迁损失费、车船补助费、搬迁设备按拆卸费,安装调试费和停产损失费等等,具体标准以各个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为主。当地没有标准的,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经过调研后进行分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