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5年年底,各地区农业三项补贴办法已经下发并实施,农业补贴逐渐向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种植、农民合作社和农村电商倾斜,农资补贴和农机补贴都比往年提高。下面是部分地区补贴动态:
山西农业厅下拨杂粮良种补贴1亿余元
山西省2016年杂粮良种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已下达各市,总金额1.06亿元,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山西素有“小杂粮王国”之称,拥有众多特色杂粮品种,常年产量占到全国产量的十分之一以上。近年来,山西着力振兴小杂粮产业,并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去年开始,山西对全省种植谷子、豆类等杂粮农作物的农民进行全覆盖补贴,以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及其配套技术。
据了解,山西全省杂粮作物良种补贴总面积约为1060万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目前,补贴资金已切块下达各市,各市将根据各县杂粮种植核实面积将资金拨付各县,县级财政将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解决,多余部分则将留作下年使用。
山东肥城:2015农资补贴资金达2000万元
今年,肥城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2000万元。自补贴工作全面启动以来,该市农机局积极和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共同制定了《肥城市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与镇街农机站签订了《肥城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
截止目前,肥城市已结算补贴资金达1999.95万元。共受理申请1362份,补贴各类机具1443台,其中,经济作物机械补贴资金达45.39万,占全年农机补贴额度2.2%。
西宁城中区2016年起施行农业补贴新政
西宁城中区了解到,从2016年起,该区将在全区范围开展农业补贴新政策,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种植农户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0元。
安徽6县区试点农业三项补贴
从安徽省农委获悉,该省今年选择6个县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合并原三项补贴资金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贴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据介绍,安徽省今年选择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临泉县、凤阳县、金寨县、广德县等6个县区开展试点。
太原农资补贴调整通知
山西省各粮食作物的农资金综合补贴标准有所调整,具体标准为:具体执行标准为:小麦70元/亩(其中:直补10元/亩,综补60元),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直补5元/亩,综补44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直补25元/亩,综补44元/亩)。补贴面积仍以上年实际种植粮食面积为补贴依据。
湖南蓝山:2015农机补贴达641.233万元
通过核查审定,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29.388万元即将打卡发放到农机购机户手中,补贴机具1118台(套)。至此,今年蓝山县共受理农机补贴、完成资金拨付641.233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416台(套),受益农户966户。
南通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破1.0115亿元
迄今为止,南通累计实施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5.55亿元,补贴农机具约12.3万台(套),拉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12亿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激发了农民购买拖拉机、播种(栽插)、收割及烘干等先进适用机具的积极性。目前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始实施的2003年相比,全市农机总动力391万千瓦,增长45%;拖拉机保有量达到4.82万台,增长18个百分点;机引大中型农具保有量1.5万台,增长6.5倍。全市农机化水平达到81%,居苏中苏北地区首位。
长沙县改变用途的耕地将不再享受补贴
一是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