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底开始,夹浦镇两次召集各行政村工作人员,部署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调查摸底与核实调整工作。11月21至27日、12月16日至22日,夹浦镇又两次对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基础信息进行了公示。
和夹浦镇一样,长兴各乡镇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各项工作。12月24日,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县财政局会同承办金融机构统一发放至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
2015年是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试点的第一年,原来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目的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在夹浦镇农办,大多数工作人员近期都在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前期工作。
工作人员王璐告诉记者,浙江省是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试点省,从今年开始,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原来农资综合补贴的80%、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将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来农资综合补贴的20%则调整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从10月24日开始,夹浦镇各村村委会就已经开始采集村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基础数据,各村的经办人走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根据农户提供的信息填写《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上报表》,并在确认信息无误后上报给夹浦镇农办。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全部完成后,夹浦镇农办对数据进行审核并调整。
“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全部完成后,我们对各村报上来的数据进行了审核,并在审核后对存在问题的信息进行调整,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基础数据准确无误。”王璐说,各村上报的《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上报表》已经于11月21日至27日在各村村委会和每个网格的公示栏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这次公示的主要内容是补贴面积等信息。而在12月16日至22日,又进行了第二次公示,这次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具体的补贴金额等信息。
据王璐介绍,今年夹浦镇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面积为19000余亩,目前大部分补贴对象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经到账,还有部分农户因为补贴存款账户信息有误等问题,还未收到补贴资金,接下来,镇农办将为这部分农户纠正补贴存款账户信息,让他们尽快收到补贴资金。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利益和农业农村的发展大局。为了确保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长兴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切实做到“五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表格统计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七不准”则是指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夹浦镇农办主任崔喜表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把补贴政策传达到位很重要,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补贴政策的实施也会顺利许多。
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则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面积为基础,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种植苗木、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纳入核定范围,不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范围。
县财政局农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长兴耕地地力补贴的标准是每亩124.74元。随着12月22日第二次公示结束,今年长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工作也正式开始,县财政局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12月24日,全县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部发放。12月25日,95%的补贴对象的补贴资金已经到账。还有约5%的补贴对象因为账户信息错误等原因还未收到补贴资金,县财政局会和承办金融机构、各乡镇一起做好对这部分农户的补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