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以前,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只可以在“本集体内部交易”,也就是说,只能卖给本村人或村委会。但是,到了2018年,随着国家土地改革的推进,情况发生变化了,这是不是说,农房可以自由买卖了?
在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其实很好理解,就是指: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则放活。
宅基地“三权分置”,意义何在?
需要注意的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使用权放活”。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以往,农村宅基地的政策规定,宅基地是村集体给本集体内部村民使用的,用来建房的土地。从这就可以看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谁有资格用呢?当然是村民。但也只有村民才能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简而言之,就是宅基地分给谁了,就只能给谁用,使用权不能给其他人,不能买卖、转让。
而宅基地“三权分置”后,资格权还归农民,使用权就放开了,不再局限于分到宅基地的农民,可以买卖、可以转手了。
举例来说,村民小明有一处宅基地,在以前只能自己盖房用;新政出台后,不仅可以自己盖房,还能卖给别人换成钱。
这就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最大的意义。
虽然宅基地将允许买卖,但同时还有一则消息,那就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绝不松开。也就是说,只能农村人买,可以是本集体的,也可以是外村集体的。这就断绝了城里人想要到农村买块地,过几年农村闲适生活的念头了。
另外,宅基地买卖的,只能是使用年限。
宅基地“三权分置”很明确,资格权只能是村民,使用权可以灵活。现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完成了这一轮的农村土地确权,有的还领到了确权颁发的证书,如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宅基地买卖,不涉及这些证书的变动,能买卖的,只能是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我们知道,在城里,房屋是作为不动产,算在人的总资产里的,城里人在山穷水尽时,还能用房子来救命。而农村人,就算房子盖得再好,在以往,也不能算是资产,无法换成钱。特别是一些进城农村人,因为不值钱,也只能白白留着宅基地在老家荒废、坍塌。
现在,允许农村宅基地买卖,对所有农村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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