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政策性行业,每年国家发放的惠农补贴数以万亿计,几乎涵盖了农业的各个领域。以2015年为例,惠农补贴总计高达1.6万亿,而且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企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力支持,调整了许多项补贴发放政策,这使得2016年的惠农补贴红利更加值得期待。
那么,2016年农业补贴将有哪些变化?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将会有哪些利好呢?今天,我们为您全盘解读——2016农业补贴四大变化!
变化一:农业大户也能申报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
根据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也就是说,惠农补贴申请的门槛进一步放宽了。即使你没在工商部门注册,只要是在相关部门登记就可以申报。这尤其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来说,无疑是一个极为有利的信息。
变化二: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
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但以往许多人都反映,准备材料等一系列工作,还是很繁杂的。而政策规定,从2016年开始,申报材料中取消“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规定。也就是说,申报材料更简单了,农业经营主体可腾出更多的精力把项目做精、做扎实。
变化三: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农民也能持股
这次的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通常来看,国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现在农民和企业是一体的,但是持股和不持股的角色就有很大不同了。如果农民能够在投入资金中持股,就意味着能够享受分红。而这有利于发挥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相应这方面的补贴也易拿到。
变化四: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
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农业经济组织不用等钱再建设,申请成功后即可开始项目建设,只要留好各种票据,到项目结算时都给补上。不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前期费用不能报。农业产业化项目,一般是由各市县的农业(农经)部门或省级相关单位具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各省(市、区)农业厅做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