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土地流转概念的兴起缘于近来频频见诸报端的有关新闻。其一,近日温州市出台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自10月1日起,温州12类农村产权可在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其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于11月前完成,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得到进一步推动。这些似乎表明,土地流转已经纳入了新一轮改革的范围之内,我国有可能迎来土地制度改革新局面。
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充分说明了前人对土地重要性的朴素认识。在资本、劳动、土地的生产三要素学说里,也可以看出土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土地交易存在的问题阻碍了土地的有效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农村土地不能上市流通,影响了土地价值的评估,征地矛盾由此而生;政府主导土地流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重身份损害了社会公平;对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采取区别对待的土地定价制度割裂了土地市场,不仅降低了土地的有效配置,也为土地交易腐败提供了土壤;而在缺乏土地市场的情况下,保护耕地、城镇化建设等注定将注入许多人为的因素,既缺乏科学性,也缺乏经济性……由此看来,改进土地制度、科学有效地使用土地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
由此看来,证券市场闻“土”起舞,虽有点突兀,但并不是盲动无据。尤其要强调的是,虽然近年来社会上关于土地流转与土地改革讨论很多,地方性的尝试也接连不断,但是,缘于土地问题的全局性与复杂性,我国并没有形成全国性土地改革的基本路径,要进行比较大的改革还面临法律上的障碍。因此,对于有关概念的炒作,投资者还是谨慎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