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4]11号)决定,对全省杂粮种植户选用杂粮优良品种并配套使用良法技术实施财政补贴。根据各市统计上报的最新杂粮种植面积,现将省财政安排的2016年杂粮良种补贴资金10605万元的使用计划提前下达你们(预算指标省财政厅另文下达)。
2016年我省杂粮良种补贴作物种类及标准为:对全省种植的谷子、高粱、燕麦、荞麦、豆类及其他杂粮作物(不含油料、麻类、薯类作物),每亩补贴10元。请各市接文后,按照《山西省2016年杂粮良种补贴实施方案》(附件2)有关补贴方式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尽快将资金下拨到县。
各县应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及时补贴杂粮种植农户做好准备。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当地市县补足,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补贴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补贴资金安排落实情况专题报送厅种子总站,由厅种子总站汇总后报省农财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