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今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重新进行确权登记,我家开垦的一块荒地能不能进行确权?”日前,大同县吉家庄乡南息村村民田先生致电本报咨询此事。
据田先生介绍,改革开放以后,他父亲积极扩大生产,把离村大约一里地的一块当时搞建筑挖土形成的荒废洼地进行平整,开阔出2亩半左右的耕地,几十年来一直在上面种植粮食作物,收成还不错。期间,这块地虽由自家经营,收入也归自己,不过没领过任何土地补贴,听说今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重新确权登记,他想咨询一下相关政策,开垦的荒地是否也在确权登记范围内?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农业委员会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据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依据相关法律,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就是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县级人民政府对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针对村民提出的疑问,管理站工作人员随后给出答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另一种是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因此,即便村民自己开垦的荒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村民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没有与村集体签订过相关的承包合同,是不包括在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