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国务院确定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
9月8日,浙江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在德清落槌,1150万元的价格成功出让该县洛舍镇砂村村20亩村级集体土地40年使用权。
全国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要目标是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地同价”,无须通过“收归国有”的中间阶段,更好地保障农民集体的权益,增加农村集体资产,同时便于投资方拿到土地证、房产证用作抵押贷款,进行投资经营。
1银行贷款主动送上门
9月8日下午3时25分,一槌定音,德清洛舍镇砂村村一块20亩的土地,以1150万价格成功出让给当地村民林国祥。
这块20亩的地位于建设中的万亩产业平台东侧,距杭宁高铁的东边仅150米,运输相当方便。
这也是林国祥看中的重要因素之一,他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由于看好产业平台带来的客流和商机,他打算重点发展商贸服务业,开设宾馆、餐饮、超市等等。这次拍卖成功后,林国祥当场和农行签订了690万贷款。
早在这次拍卖之前,德清已于8月19日协议出让了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全国首例,该土地面积4040.9平方米,协议出让价307.1084万元。购买者是德清县莫干山镇醉清风度假酒店。
对于这两宗土地的受让人而言,最明显的变化是,拿到土地证后,银行贷款都是“主动送上了门”。
2农民受益翻番
受益最明显的则是农民集体,原来只能变为国有,农民收益相对较少,现在不仅收益增加,而且产权依旧属于农民集体。
1150万成交价中,32%为收益调节金,上交县财政,剩余部分价款不直接分,而是允许村里将这笔钱用于购买政府性债券、购买物业等稳定形式“比如全部购买政府性债券,一年利率8.5%,一年可以拿到60多万的收益。
而这60多万经股东大会讨论,可以进行分配,也可以再量化、再投资,或修桥铺路,但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在改革前,砂村土地每股的价格约为5000元,如果把闲置的土地全部拍卖出去以后,初步估算每股将达到16500元,农民收益将翻多倍。